只因風水先生的一句話,就要拆除兩房縫隙處的磚瓦,致使原本和睦相處的兩家人鬧上法庭。近日,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結此案,認定原告“風水”之說于法無據,依法駁回了其訴訟請求。
原告潘某起訴稱,潘某與于某兩家東西相鄰,兩家的房屋均建造于1989年,潘某建房在前,于某建房在后。于某建房時,兩家房屋中間有一條縫隙,于某建完房后,用磚塊和瓦將縫隙封住。二十年來,兩家井水不犯河水,并無爭吵。但近幾年來,潘某開始找于某要求其拆除搭在兩家縫隙上的磚和瓦,協商未果,訴至法院。
法庭上,潘某終于道出原委,原來前幾年潘某找風水先生看了一下風水,說他們家近年來不順,是因為于某用磚和瓦把兩家縫隙封住,影響了他們家的風水。潘某說,現在是新社會,講究信仰自由,我相信風水也是一種信仰,這種信仰應該得到支持。
但法院經審理后認為,潘某以影響風水為由要求于某拆除兩家房屋縫隙間的磚和瓦,并無法律依據,故判決駁回了潘某的訴訟請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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